双重股权结构
一种公司结构,公司发行具有不同投票权的类别股,通常将权力集中于创始人手中。
双重股权结构是一种公司治理框架,公司会发行多类普通股,每类股票具有不同的投票权。通常,一类股票向公众出售,并带有标准投票权(例如每股一票),而另一类则保留给公司创始人、高管或早期内部人士,并带有超级投票权(例如每股十票或更多)。在某些情况下,公开出售的股票甚至可能完全没有投票权。 这种结构在高增长行业,尤其是科技行业中较为常见。创始人认为,集中控制可以保护公司免受短期市场压力和敌意收购的影响。这种隔离旨在让管理层能够专注于长期战略目标。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招股说明书或年度委托书声明来识别这些结构,这些文件会详细说明投票权相对于经济所有权的分布情况。 对散户投资者而言,双重股权结构会带来显著的治理风险。由于投票权集中,公开股东对董事会选举、高管薪酬或并购等重大公司交易几乎没有影响力。这种问责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即内部人士做出有利于自身、却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的决策。因此,一些机构投资者和指数提供商会在其投资组合中低配或排除双重股权公司。
公司A以两类股票上市。A类股向公众出售,占全部已发行在外股份的90%,但每股拥有1票投票权(合计9000万票)。B类股全部由创始人持有,占全部已发行在外股份的10%,但每股拥有10票投票权(合计1亿票)。创始人控制着总计1.9亿票中的1亿票,尽管仅拥有公司10%的经济权益,却掌握52.6%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