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

因已完成工作而确认、但尚未正式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收入。

未开票收入是指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或交付商品已经赚取,但由于合同条款限制,尚无法正式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收入。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长期项目、咨询业务或企业软件实施中,因为这些业务的计费与特定里程碑挂钩,而非简单的日历安排。在资产负债表上,它被归类为流动资产,通常列在合同资产项下。 投资者会关注未开票收入,以评估公司业务活动的势头并预判未来的现金流入。由于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这部分收入已经被确认,因此该余额上升表明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其积压订单,并创造应很快转化为现金的业务。 然而,如果未开票收入相对于总收入或现金回款持续或不成比例地增加,这可能是一个警示信号。它可能表明公司正在使用激进的收入确认政策、经历项目延误,或面临与客户的争议而无法正式开票。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公司最终可能不得不减记这些资产,从而损害未来的盈利能力。

一家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0,000美元的软件系统实施合同,且只有在项目最终交付后才允许开票。到第一季度末,该公司已完成40%的工作,并已发生相关成本。在权责发生制会计下,它将合同价值的40%确认为收入,从而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记录40,000美元的未开票收入($100,000 0.40)。